一、申請資助的條件:
(一)申請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的學生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hui) 主義(yi) 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製度;
3、誠實守信,品德優(you) 良思想品德評價(jia) 良好以上等級;
4、勤奮學習(xi) ,積極上進學習(xi) 成績排名不低於(yu) 全年級的80%以內(nei) ,高二、高三分文理科;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jian) 樸。
(二)獲得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孤兒(er) 、烈士殘疾人家庭學生;
2、家庭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生活費無來源的學生;
3、直係成員患有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4、無穩定收入的單親(qin)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5、農(nong) 村、城鎮低保戶家庭學生;
6、老、少、邊、窮及偏遠農(nong) 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7、其他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說明:評材料及相關(guan) 證明符合1-4條的自然獲得資助資格,符合5-7條的同學要求評選。)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則上不到申報
1、學籍不在箴言中學的學生
2、新轉入的學生
3、留級的學生
4、享受過其他資助的學生
二、所有受助對象進行動態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報教育主管部門隨時終止受助資格
1、有違法行為(wei) 受到執法部門處罰的;
2、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學校處分的;
3、學習(xi) 上懶惰、生活上不節儉(jian) 、品行不端經教育不改正的;
4、中途轉學、退學的學生。
三、申報、審批程序
1、學生根據申報條件自願在班主任處報名;
2、班主任組織任課教師和學生代表(不少於(yu) 2名教師、5名學生)對申報學生進行資格審查;
3、以班為(wei) 單位將申報學生名單及相關(guan) 材料上交學校;
4、學校評審小組對所有上報名單進行最後審查(家庭困難情況、學習(xi) 成績、在校表現),材料及證明有假的一律取消資助資格。
5、學校評審小組將最終審定名單在適當範圍公開,接受全校師生監督;
6、學校評審小組將最終審定名單上交區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
四、名額分配:
考慮到班級人數的不均衡,以及各班學生家庭的實際困難程度,每班不按固定比例分配名額。本次申報按每班在籍學生人數的25%申報,並填寫(xie) 好“箴言中學家庭困難學生情況摸底表”。(請各位班主任根據本班學生家庭困難情況從(cong) 困難到次困難排序填寫(xie) “箴言中學家庭困難學生情況摸底表”)。
五、助學金發放
區教育局資助中心根據學校提供的受助學生名單匯總表,為(wei) 每位受助學生辦理銀行儲(chu) 蓄卡,並在發放月(3—7月,9—元月)的前5個(ge) 工作日內(nei) 將助學金直接劃入學生銀行儲(chu) 蓄卡。銀行儲(chu) 蓄卡由學校組織發放,並履行好簽名認領手續。
六、箴言中學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評審小組名單
組長:孟德良
組員:熊世民 曾定安 曹臘生 段敏 符汝男 劉浩波 何紹勝 彭朝暉 何界華 劉景科
紀檢、監察:熊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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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