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中數學新課程標準教學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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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數學課程標準(實驗)》(以下課程簡稱《課程標準》)的實施是高中數學課程改革啟動的標誌。新《課程標準》以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強調促進每個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與過去的數學教育偏重於發展學生數學邏輯思維智能,重視基礎知識、基本方法、基本能力的教學理念有較大的不同。為全麵貫徹落實《課程標準》,我們需要以新的視角、新的途徑和方法開展教學工作,不斷尋求新突破,強化數學教學在促進學生全麵、持續、和諧發展中的作用。
《課程標準》實施後,目前最需要解決好幾個方麵的問題,第一,教學成果應當如果實現?第二,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扮演什麽樣的角色?第三,如何評價教學過程有效性?
(一)教師作用的變化
麵對新課程,首先需要教師及時轉變角色,確認自己新的教學身份。新課程要求教師由傳統的知識傳授者轉變為學生學習的組織者,在教學中要積極轉換角色,改變已有的教學行為。教師的一個重要任務是為學生提供合作交流的空間與時間,而這種合作交流的空間與時間就是最重要的學習資源。另外,教師還應從“師道尊嚴”的架子中走出來,成為學生學習的參與者。教師參與學生學習活動的行為方式應包括:觀察、傾聽、交流等等,通過獲取的信息,老師應不斷調整教學方式,照顧差異。
準確把握新課程特點是教師開展教學活動的重要基礎。新《課程標準》倡導教師“用教材”而不是簡單的“教教材”。教師要創造性的用教材,要在使用教材的過程中融入自己的科學精神和智慧,要對已有的教材知識進行重組和整合,選取更好的內容對教材進行深加工,設計出活生生的、豐富多彩的個體教案來,充分有效地將教材的知識激活,形成有個性的教材。例如新教材為了給學生更多發揮的空間,設置了“觀察”、“思考”、“探究”、“討論”等環節,教師應對各個環節的進行仔細、科學的研究,結合已有經驗,創造性地設計出教學課程的內容與形式。
營造寬鬆和諧的教學環境有利於學生在愉悅中開展學習活動。按照新《課程標準》的要求,老師應賦於學生較多自由地思維和表達的機會,讓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敢於標新立異。教師與學生之間應建立起和諧的師生關係,教師應詳細了解學生個體和群體的智能發展狀況,作為開展教學活動的依據,並且有意識地加以引導,不能強求一律,或是對個性差異視而不見。
(二)重視把握教學過程
數學教學在過去偏重於發展學生邏輯思維智能,而新《課程標準》則提出了“數學在提高人的推理能力、抽象能力、想象力和創造力等方麵有著獨特的作用”。因此在數學教學中應突破“知識本位”的束縛,將促進學生各項智能發展目標分解到教學的各個環節中去,通過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不斷增強學生的動手能力、研究能力、創新能力。
引導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是提高學習成效的重要方式。研究性學習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從自然、社會和生活中選擇和確定專題進行研究,以類似科學研究的方式主動地獲取知識、應用知識、解決問題的學習活動。在研究性學習過程中,學生學習的方式不是被動地記憶、理解教師傳授的知識,而是敏銳地發現問題,主動地提出問題,積極地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探求結論的自主學習的過程。因此,在教學中應著力引導學生應用已有的知識與經驗,學習和掌握一些科學的研究方法,通過收集和分析資料,試圖解決一些實際問題,使其認識到“生活中處處充滿著數學,處處留心皆數學。”
對新教學方法、教學技巧的研究應該放在重要位置。教學技巧是教學內容準確表達的重要保障,因此,提高教學技巧可以更有效地激發學生學習的求知欲。求知欲是人們思考研究問題的內在動力,學生的求知欲越高,他的主動探索精神越強。教師在教學中可以采用引趣、激疑、懸念、討論等多種途徑,活躍課堂氣氛,調動學生的學習熱情和求知欲望。教師還可以在課堂上提供適宜的情景、適合的材料引導學生開展多樣化的活動,促進學生在掌握知識的同時,獲得多方麵的體驗。例如在傳統教學中,老師大多是在臨近下課時布置一下課堂作業,許多學生馬虎應付,起不到鞏固知識的作用,而通過在課堂中設疑,激發學生課外思考,並完成相關的作業,則能很好地掌握知識。
更新教學理念,重視發揮、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新數學課程強調學生綜合利用多種有效手段,通過多種途徑獲取信息,以及恰當利用信息的重要性,這時候就需要創設一個開放性的課堂。在教學中,教師不應追求學生的思路跟教材或跟教師一致,而是應鼓勵學生一題多解, 競相發言,使課堂高潮迭起。保持課堂教育的開放性的一個途徑是增加開放題,以此培養學生的創造意識和創造能力,激發學生獨立思考和創新的意識。事實上,早在20世紀70年代美、日等國已在中小學數學教學中普遍使用開放題,數學開放題已逐漸被認為是最富有教育價值的一種數學問題。而設計開放題,可以通過改變命題結構,改變設問方式,增強問題的探索性以及進行多角度思考等形式來實施,例如以某一數學定理或公式為依據,編製開放題,在原有封閉性問題基礎上進行發散性思維,啟發學生有獨創性的理解等等。
(三)紮實開展教學成果評價
新《課程標準》提出“應建立評價目標多元、評價方式多樣的評價體係”。“目標多元”指不能把評價的重點放在學生數理邏輯能力的測試,而要把與數學學習相關的智能領域也納入數學教學的評價視野之內。因此,對數學教學的評價不僅僅關心學生學習的結果,而且更重要的是關注學生參與學習的程度、思維的深度與廣度。為了使評價真實可靠,起到促進學生發展的目的,教師要充分尊重學生自己對自己的評價、學生之間以及學生對老師的評價,既要有定量的評價也要有定性的評價。
新《課程標準》教學評估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貫穿於教學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例如對於每節教學課的成效,教師可以布置學生對本節課自己的學習和老師的教學做一個客觀評價。學生可以寫自己在課堂上的表現,寫自己的學習體會,寫自己本節課成功的地方或失誤的地方,寫對老師本節課教學的意見,寫對老師今後教學的建議,寫自己想說的話等等。老師通過了解學生已知的,分析他們未知的,可以有針對性地設計教學目的、教學方法,並不斷地積累成功的經驗。
教學評價活動應當符合客觀發展規律的要求。教學活動是建立在學生的認識發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識經驗基礎之上的,學生學習的過程是在教師的引導下自我建構、自我生成的過程,並且這種生成是他人無法取代的,是由內向外的生長,而不是由外向內的灌輸,其基礎是學生原有的知識和經驗。因此,在教學活動中,教師要始終注意從學生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出發進行評價,以保障評價工作的客觀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