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下學期高二研究性學習
一、2009年下學期研究性學習課題研究工作安排
1、高二各備課組根據本學科學習內容提出5個研究課題,於10月13日之前統一交吳建文老師、陳紅兵老師匯總。(負責人:高二各科備課組長)
2、選定課題:研究課題匯總後,印發各班,由班主任指導學生選定課題,每班限選3—10個課題。10月15日至17日,將課題選定。
3、成立課題組:10月17日,班主任組織學生分組成立課題組,課題組設組長、研究成員,課題指導教師為該班班主任及所選課題相應科目的該班任課教師。
4、研究性學習第二個課題研究學分於本期期末認定。
5、課題研究指導:一個課題研究需要的材料有:課題研究方案、研究計劃、開題報告、過程記錄、研究成果材料、課題研究報告、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及教師評價記錄等。
以上這些由教科室及吳建文老師、陳紅兵老師負責製出相關表格,負責課題研究的總體指導。課題指導教師負責具體研究中的指導。
二、課題研究時間安排:
1、10月17日,成立課題組。
2、10月17日至27日,製定課題研究方案、研究計劃、開題報告等。
3、10月28日、29日,各課題組將材料交指導教師,由指導教師組織答辯並進行課題研究指導。答辯通過後,確定課題開題。
4、課題研究時間:2008年11月、12月
要求指導教師指導學生進行課題研究,並將課題研究報告、課題研究方案、研究計劃、開題報告、過程記錄、研究成果材料、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及教師評價記錄等材料組裝成冊。
由教科室及吳建文老師、陳紅兵老師負責指導。
5、2010年1月6日,召開結題答辯會(具體由陳紅兵老師安排)。
三、學分認定安排:
本學期期末,對研究性學習課題研究2進行學分認定。
华体汇体育电教務處、教科室
2009年10月6日
附:
2008級學生研究性學習課題研究總體安排:
1、高一第一學期:學習研究性學習基礎理論知識;高一第二學期:課題研究1;高二第一學期:課題研究2;高二第二學期:課題研究3。
2、根據湖南省教育廳湘教發[2007]37號文件:綜合實踐活動領域學分“同意認定”的基本條件是:研究性學習活動:1、開題報告或活動方案;2、過程記錄;3、學生所獲得的成果;4、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及教師評價記錄;5、實際參加活動的時間每1學分不少於12學時。學校在學生完成每一課題或項目後及時予以認定。
3、學分認定:研究性學習共15學分,完成一個研究課題獲得5學分。